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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吊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11日

  第一条  认真执行《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及铁路运输《调车作业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  作业前:

  1、了解现场情况,按作业的要求选择安全停车位置。
  2、空载运行,检查各部件是否灵活可靠。
  3、行驶时,应各回转、起吊制动器锁紧,落下吊杆、绞起吊钩,起车后应逐渐加速,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
  4、行车时要注意轨道、空中障碍物及行车信号,夜间行驶必须打开大灯及尾灯。
  5、行车移动需要变道时,严禁司机下车自行扳道。
  6、行驶时除特殊情况外不准突然刹车,不准空挡滑行或将车停在坡道上。

  第三条  作业中:

  1、行车前应鸣笛。
  2、必须按照起重负荷表的规定作业,需要打支腿时必须打好支腿。
  3、吊货行驶时,需先确定货物的重量和体积,长距离行驶时,要在用车单位专人监护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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