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认真执行《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及铁路运输《调车作业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 作业前:
1、了解现场情况,按作业的要求选择安全停车位置。
2、空载运行,检查各部件是否灵活可靠。
3、行驶时,应各回转、起吊制动器锁紧,落下吊杆、绞起吊钩,起车后应逐渐加速,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
4、行车时要注意轨道、空中障碍物及行车信号,夜间行驶必须打开大灯及尾灯。
5、行车移动需要变道时,严禁司机下车自行扳道。
6、行驶时除特殊情况外不准突然刹车,不准空挡滑行或将车停在坡道上。
第三条 作业中:
1、行车前应鸣笛。
2、必须按照起重负荷表的规定作业,需要打支腿时必须打好支腿。
3、吊货行驶时,需先确定货物的重量和体积,长距离行驶时,要在用车单位专人监护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