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点火前检查与准备
1.1上水点火前应对锅炉受压部件、安全附件、附属设备,烟筒、管路及仪表阀门进行仔细全面检查,应达到齐全、良好、灵敏可靠,符合规定。
1.2检查锅炉各汽水、水管路及各阀门的开闭状态是否符合要求。
1.3锅炉上水水质应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规定(饮水炉除外)。
1.4上水时和上水后,应检查各部位是否漏水。
1.5蒸汽锅炉上水后应冲洗水位表,确认水位表是否灵敏可靠。水位一般应在最低安全水位以上30—40毫米为宜。热水锅炉应确认满水(包括系统)和无积集气体。
2点火
2.1打开烟道挡板和灰门进行自然通风5分钟。
2.2在上炉排放二层木柴,中间夹一层含水量约8—lO%的烟煤末.将木柴点燃,待煤燃烧稳定后,即可加一般煤。同时,下炉排也可放一层木柴,待漏下红火铺满炉时,适当打开清灰口。不准在下炉排点火、加煤。
2.3点火时,严禁使用挥发性强的油类或易于爆炸的物质引火。
2.4热水锅炉点火后,出水温度表达到30℃左右时,应起动循环水泵。
2.5点火后,蒸汽锅炉当表压力达到0.05MPa;热水锅炉当水温升至40—60℃;应冲洗水位表,压力表管路,确认其及温度表是否灵敏、可靠。同时,应适当紧固人、手孔及清扫孔盖等。
2.6达到允许工作压力时,应及时按规定调试、铅封安全阀,并做好始启压力、起座压力,回座压力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