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供汽与并炉
3.1对单台运行的锅炉,当汽压达到工作压力时,校验1次安全阀,然后进行暖管输汽。
3.2对几台锅炉向同一蒸母管供汽时,必须进行并炉操作。
3.2.1并炉前把至蒸汽管和蒸汽母管间的疏水阀打开,进行暖管操作。
3.2.2当升火锅炉的汽压低于蒸汽母管的汽压0.05-0.10兆帕时,缓慢将主汽阀开启1/4圈,接通锅炉与母管间的蒸汽管道,待锅炉压力与母管中压力相等时,再全部打开主汽阀。主汽阀全开后,回转半圈,以防卡住。
4.供汽及并炉后
4.1开启通往省煤器的烟道闸门,关闭旁通烟道闸门。
4.2给水自动调节系统投入运行,并观察其工况应正常。
4.3打开连续排污阀门进行连续排污。
4.4对所有的仪表再次进行检查,并对低位水位表、远传水位表,远传压力表等和直接装于设备上的水位,压力表进行校对,以确保正常。
5.运行及管理
5.1按设备说明书规定要求对水位、压力、温度、煤层厚度及炉膛负压等参数进行调整。
5.2给水和炉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局颁发的《低压锅炉水质标准》要求。
5.3锅炉排污
5.3.1连续排污其排污量大小由炉水水质的化学分析而定。
5.3.2定期排污宜在低负荷及停炉时进行;排污时,应监视水位,排污管内不得发生汽水冲击。
5.4锅炉吹灰
5.4.1吹灰尖在低负荷时进行,禁止在升水和运行时进行。
5.4.2吹灰应按烟气流动方向依次进行。不充许两面个或两个以上的吹灰器同时工作。
5.4.3吹灰应在加在炉膛负压至49-78帕时进行。
5.4.4蒸汽吹灰时,吹灰前应疏通水暖管。压缩空气吹灰时,压缩空气的压力应保持在0.4-0.6兆帕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