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固定式压力锅炉供热范围内所属管道的施工和锅炉本体内部管道的中、小修操作。
第2条 锅炉管道施工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
第3条 管道需进行焊接或机加工作业时,应严格执行电、气焊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并视施工环境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4条 承压管道开孔时应采用机械加工,不得用乙炔氧切割,不得掉入金属屑粒和杂物。
第5条 锅炉管路系统各部件均不得带压维修和安装。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二、操作前的准备
第6条 锅炉管道施工前,应熟悉图纸,认真了解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7条 熟悉工作环境,对工作场所及附近的建筑、道路、架空线等做详细了解,并根据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应申请停电、搭设临时保护网架、围栏等。
第8条 根据工作内容,确定施工方法并准备好相应的工具、用具,并进行认真的检查,保证其使用的可靠性。
第9条 根据工作内容,准备所需用的管材及零、部件,检查其数量、规格,质量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及质量规定。
三、操作
第10条 管材的切割,根据管子的规格、材质,选择相应的切割方式和工具。在采用氧乙炔焰切割时,必须将切割表面的热影响区除去,并清除切割残留的毛刺、熔渣、氧化铁等。用砂轮切割时禁止带手套。
第11条 弯管的制作。根据图纸要求及管子的材质、规格,选定相应的弯管方法及工夹具。采用冷弯方式时应用专用夹具将管子夹正夹牢,弯管半径应符合有关规定。采用热弯方式时,升温应缓慢,加热要均匀,保证管子热透并防止过烧或渗碳,管子热弯后,应在5℃以上静止空气中缓慢冷却,不能浇水冷却。弯管质量应符合如下要求:
1.无裂纹、过烧、分层等缺陷;
2.中、低压管壁厚减薄率不超过15%,且不小于设计壁厚;
3.椭圆率:中、低压管不大于8%,高压管不大于5%。
第12条 管材的调直。根据施工需要和管材的状况需对管材调直时,应根据情况选择冷调或热调方式。采用冷调时,不得用铁锤直接敲击管子,应垫以衬木,以免管子出现坑洼。采用热调方式时,加热温度为600~800℃应注意缓慢均匀加热.为防止管材继续变形应相应采取加内胎、加沙和用废机油加速受热面冷却的方式。
第13条 管材的连接。根据具体情况可采用焊接、法兰连接或螺纹连接等方式。管子连接时,应将管子对口垫平,使两管中心线在同一直线上或符合图纸要求。不得使用撬棍等强行对口或用局部加热、加偏垫片、加多层垫等方式来消除接口端面空隙,偏差、错口式不同心等问题。
第14条 管材的焊接:
1.检查管子接口处的坡口应符合要求,清除毛刺、铁渣和不平面,管内、外壁距接口l0~15毫米范围内要清除垢和铁锈。
2.直管焊接时,应将中心线自然对直在同一直线上,弯管焊接时应使其符合图纸要求,不得使用撬棍等强行对接。内壁应平、齐,错口不得超过壁厚的10%,且不大于1毫米;外壁差值不应超过薄件厚度的10%加1毫米,且不大于4毫米。
第15条 管材的法兰连接,必须保证管子中心线与法兰盘端面垂直,焊缝不能高出法兰盘端面;两管的法兰盘端面必须相互平行,两管中心线应在同一直线上;插入垫片,注意应使垫片内孔径略大于管内径;穿好螺丝后应按对角十字交叉顺序成对拧紧螺佺,并注意循序渐进,不可一次拧死,使法兰及垫片各处受力均匀。
第16条 管材的螺纹连接。在套丝时要由二人分左右同时操作,保证丝扣与管子同心,端正不乱扣,光滑无毛刺,完整不掉丝,松紧适度。连接时,在外螺纹处缠好麻丝铅油,应先用手拧,后用管钳或其它工具上紧,丝扣长度应为上紧后余2~3扣。
第17条 阀门的安装:
1.中、高压及关键部位的重要阀门在安装前应解体检查,保证阀眩的清洁、开关灵活,并应装好填料、严密不漏。然后按工作压力进行1.5倍水压试验。
2.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进行安装,按照介质的流向确定其安装方向,并对阀门的操作机构和传动装置进行调整,做到动作灵活、指示准确。
3.安全阀在安装时,应先校对其行程和工作压力,检查
其严密性。安装后,检查其垂直度,不得有倾斜。安全阀的调试应有专人监护,调试结束后应做明显标识。
4.阀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方便操作的部位。
第18条 管路发生冻结时,仅允许用温热水或蒸汽加热化冻,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
第19条 隐蔽工程安装后,应先对其进行部分验收,并做好记录,整理出技术资料及图纸。
第20条 管路安装、检修等工作结束后,需进行系统试验时,应与运行中的系统及不能参与试验的系统或部件加以隔离,对隔离处应有明显标志。试验结束后,应在合适的地点安全排放试验介质。
第21条 试验结束后,应及时拆除所有隔离肩板等装置。
四、收尾工作
第22条 对管路施工及试验工作进行详细汜录。
第23条 清理工具、剩余材料、备件等,清扫工作现场,拆除临时护架、围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