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小车间距最少不能小于一米,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米。
10. 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11.上旋式塔机旋转不得超守三百六十度。
12.动臂式塔机禁止悬挂重物调臂。动臂式塔机的起升、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
13.小车变幅式塔机起升、回转、小车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大车行走只能单独进行,行走时大臂平行轨道,小车位于大臂根部。
14.塔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应放松包闸,将重物卸下,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5.操作室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6.工作时禁止饮食、吸烟、打闹或通过对讲机与他人闲谈,不得做有碍安全操作的事,在工作时间不得脱离岗位。
17. 司机必须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坚持“十不吊”的规定:
(1) 被吊物重理超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 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
(3) 信号不清楚不准吊。
(4) 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 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6) 斜拉牵物不准吊。
(7) 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8) 零小物容器不准吊。
(9) 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10) 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18. 遇有特殊情况但又必须运时,须经过机械、技术、安全部门研究,采取措施并经主任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
19. 当两台塔在同一轨道上或两条相平行或相互垂直的轨道上作业时,应注意保持两台塔之间的安全操作距离,吊钩上所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五米,两机吊时,必须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和详细的指挥方案,每机所承担的载荷不得超过本身80%的额定能力。
20. 起重臂与起吊物件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1) 距离低供电线路水平不小于三米。
(2) 距离高压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六米。
(3) 如因条件限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与施工技术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1. 起吊重物时,必须知道被吊物重量和相应的工作幅度,有力距限制器超重限位器也不能依赖力距限位器超重限位器。
22. 塔机在运行中严禁进行修理、调整和保养工作,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塔机发生故障司机不懂时,不许乱动、乱拆以免损坏机件,酿成事故。
23. 在塔机运转过程中,司机必须注意倾听各工作机构有无异响,如有异响必须待排队后,方可使用。
24. 必须在驾驶室内平衡臂L箱旁各放置一台有效的灭火器。
25. 司机必须经由扶梯上下,塔吊上下扶梯时不得携笨重物品。
26. 禁止塔司由塔机上向下抛撒任何物品。
四、 操作停止后
1、 操作完毕后,塔机应放在轨道中间或停机枰上,吊钩升到距臂2—3米处,变幅小车开到臂根处,有回转,并制动的塔机,人离开时必须释放制动,使回转部分随风的变化自由回转。紧锁全部轨钳,如因工作幅度内有障碍物,不能使大臂随风自由回转时,应对大臂进行锚固,锚固点尽量位于大臂端部。
2、 将所有控制器拨回零位,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锁好专用电箱。
3、 认真进行机械检查,提前发现隐患,做好“十字”作业,保持机械完好。
4、 双班、多班作业,必须做好交接,任务要求不清不交接,机械保养不彻底不交接,原始记录写不全不交接,机件工具丢失损坏原因不清不办不交。
5、 上塔尖、起重臂头部加油或紧固塔身联接螺栓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固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