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锅炉安全、经济、无故障运行,司炉工及水处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使用前,认真阅读各设备使用说明书。
1、点火前的检查:
1.1.检查锅炉内部、外部、锅筒、集箱内有无遗留的工具和其它杂物;手孔门、入孔门是否上好、拧紧,炉膛受热面、绝热层是否完好;炉膛内是否有残留的煤气或油垢、燃烧设备是否完好,烟道闸门开关是否灵活,烟道有无杂物。
1.2.检查煤气系统及安全附件,阀门装配,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1.3.检查主要安全附件,热工仪表和电器仪表、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要灵敏可靠。
1.4.检查给水设备和汽水管道,各阀门按启动的要求调整,除氧器应有足够的贮水。
1.5.检查煤气压力是否达到要求,阀门是否已开启。
2、点火
2.1.点火前应首先对炉膛进行吹扫,吹扫时间为10-30分钟。吹扫结束后,点燃引火燃料(煤气)。检查火焰监视器是否反映火焰的存在,并使其继续燃烧10秒左右,此称为引火牵引期。
2.2.10秒后,主燃料阀(煤气)即被驱动,点燃主燃烧器。主燃烧器若正常燃烧,点火系统即自动关闭(若主燃烧器不正常燃烧或未点燃时应先吹扫后再按程序点火)。
2.3.启动所需的时间要长些,启动要缓慢进行,启动时火焰应调至“低火”状态,使炉温逐渐升高。
3、启动中注意事项
3.1.煤气压力符合要求才能点火。
3.2.点火前均用蒸汽吹扫,吹扫时间根据炉膛容积,风机通风量决定。目的是吹掉炉膛中可燃气体,防止炉膛爆炸。
3.3.启动过程中,为使锅炉受热均匀,可采用间断放水的方法,从锅炉底部放出一部分水并相应补充给水,这样可以使锅炉本体各部分达到均匀的温度。
4、燃烧和送风的调整
4.1.正常燃烧时,炉膛中火焰稳定,呈白橙色,一般有轻微隆隆声。如果火焰狭窄无力或有异常声响,均表示燃烧有问题,应及时调整煤气和风量。若经过调整仍无好转,则应熄火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消除故障后重新点火。
4.2.在正常运行中,不能随意急剧改变燃气量。因为燃气量过大,燃烧不完全导致排烟温度升高;相反,燃气量过小,锅炉出力不足,只有合适的燃气量才能保证锅炉出力, 使其在最佳热效率下运行。
5、送风量的调整
在燃烧过程中,煤气必须与空气良好混合才能燃烧完全,所以实际送风量都稍大于理论计算送风量,但如果风量太大会降低燃烧室温度,不利燃烧,并且增大了烟气量和排烟热损失,如果风量不足,则导致燃烧室缺氧,会造成燃烧不完全和尾部受热面积炭。
6、升压
6.1.随炉水温度逐渐升高,当空气阀冒出雾气或出现压力表指针向升压方向移动时,关闭空气阀。
6.2.当压力升到0.1MPa时,应冲洗水位计。
6.3.当压力升到0.15MPa 时,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
6.4.当压力升到0.2~0.3MPa时,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泄漏现象,对松动的螺丝在拧紧一次。
6.5.当压力升到0.3~0.4MPa时,进行一次排污,以均衡各部分炉水温度。
6.6.当压力升到工作压力的2/3时,进行暖管,以防止送汽时产生水击。
7、暖管
7.1.开启管道上的疏水阀,排出全部凝结水。
7.2.缓慢开启主汽阀或主汽阀的旁通半圈,待管道充分预热后再全开。
7.3.慢慢开启分汽缸进气阀,使管道汽压与分汽缸汽压相等,同时注意排出凝结水。
7.4.排出干燥蒸汽后关闭所有疏水阀,全开主汽阀。
7.5.有旁通管道的应关闭旁通阀。
8、并炉供汽
8.1.当锅炉汽压低于运行系统的汽压0.05~0.1MPa时,即可开始并炉。
8.2.开启蒸汽母管和主汽管上的疏水阀门,排出凝结水。
8.3.缓慢开启主汽阀,待听不到汽流声时,再逐渐开大主汽阀,然后关闭旁通阀、疏水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