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锅炉的运行
6.1运行参数
1.汽包水位:50±20 %
2.汽包压力:9.0±0.5
3.炉膛负压:2~3mmH2O
4.给水压力:13
5.起火线距煤闸门:0.5~0.7米
6.2水位调节
1.锅炉的正常水位在水位计的中间。运行中随负荷的大小进行调整:低负荷时保持高水位,高负荷时保持低水位。上下变动不宜超过40
毫米。
2.运行中要对两组水位计进行比较,若显示水位不同应及时查明原因加以纠正。
3.锅炉给水要做到均衡连续,勤给水、少给水,保持水位在正常水位线附近轻微波动。
4.负荷变化较大时,容易出现假水位。要注意判断,以免误操作。
6.3汽压调节
1.锅炉运行时,必须经常监视压力表的指示。保持汽压稳定,压力不可超过锅炉设计工作压力。
2.锅炉负荷增加:锅炉负荷增加时汽压下降,此时如果水位较高,应先减少给水量或暂停给水,增加给煤量和送风量。在强化燃烧的同时逐渐增加给水量,保持汽压和水位正常。
3.锅炉负荷减少:锅炉负荷减少时汽压上升,此时如果水位较高,应先减少给煤量和送风量,减弱燃烧。再适当减少给水量或暂停给水,使汽压和水位稳定在额定范围。然后再按正常情况调整燃烧和给水量。如果锅炉内实际水位较低,应先加大给水量,待水位恢复正常后再根据汽压变化和负荷需要适当调整燃烧和给水量。
6.4燃烧调整
1燃烧指标
锅炉正常燃烧包括均匀供给燃料、合理通风、调整燃烧三个基本环节。
1. 维持较高的炉膛温度 燃烧层上部温度以1100~1300℃为宜,火焰颜色为橙色。火焰颜色偏红则表明给风量不够,颜色发白表明风量
过大。应适当予以调整。
2.降低灰渣可燃物 灰渣中可燃物含量应在10%以下。
3.降低排烟温度 锅炉排烟温度应当控制在200℃以下。
4.保持炉膛负压 锅炉过剩空气系数为1.2~1.4,通过对鼓引风机的平衡调节维持炉膛负压为2~3mmH2O。
5.提高锅炉热效率 锅炉热效率应当保持在60%以上。
2 燃烧调整
1.燃料送入量和燃烧所需空气量的合理配送。增加燃料时应该首先增加通风量,减弱通风量时则应该首先减少燃料供应量。
2.炉排速度和煤层厚度的配置
煤层厚度为80~120mm 炉排速度分高、中、低三个档
7停炉保养
蒸汽锅炉在停止使用期间,要认真做好防护保养工作。
7.1 锅炉的压力保养 适用于短期停炉,停炉期限不超过一周的锅炉。利用锅炉中的余压保持0.5~1.0 ,锅水温度高于100℃,既使锅水中不含氧气,又可阻止空气进入锅筒。为了保持锅水温度与压力,可以定期扬火升压。
7.2 充气保养 适用于长期停用的锅炉,使用气体为氮气。
a. 清扫锅炉外部灰尘,清除炉体上各受热面的积灰,烟道积灰。
b.清除锅筒内部及集箱内的水垢和污泥。
c.用盲板堵死锅炉主汽阀、安全阀、空气阀、给水阀等与外界彻底隔绝。
d.在炉膛、烟道中放置干燥剂,干燥剂可用生石灰。用量为3公斤/立方。
e.将氮气从锅炉最高处充入,维持压力0.5~1.0 。迫使重度较大的空气从锅炉最低处排出。
f.定期向锅炉内补充氮气维持压力。
8锅炉一般事故处理
8.1锅炉事故的分类
锅炉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三种。
1.爆炸事故 指锅炉在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至等于外界大气压力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指锅炉由于受压部件严重损坏(如变形、渗漏)、附件损坏或炉膛爆炸等,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
3.一般事故 指锅炉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要立即停止运行进行修理的事故。
8.2锅炉事故处理的要求
1.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司炉人员一定要保持镇静,不要惊慌失措。判断事故原因和处理事故时要“稳、准、快”。重大事故应保持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2.司炉人员一时查不清事故原因时,应迅速报告上级,不得盲目处理。在事故未妥善处理之前,不得擅离岗位。
3.事故发生后,应将发生事故的部位、时间、经过及处理方法等情况详细记录,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找出主要原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