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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04月15日

1按照例行保养规范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各部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

2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周围,确认无妨碍行车的障碍后,方可鸣号起步,起步操作要平稳。

3气压式制动的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

4发动机未熄火前,汽车不得添加燃油。

5严禁用汽油擦洗车辆,清洗零件和烘烤车辆等。

6严禁有明火作照明检查油箱的油量。

7严禁采取不经过汽油泵和滤清器而直接使用各种容器或其他自流方向发动机上的化油器内加注汽油。

8严禁将各种盛装汽油的容器放在驾驶室内。

9在有汽油的地方,禁止吸烟,严禁烟火。

10.化油器回时,应立即停车检查。

11.严禁使用高压线“吊火”的做法。

12.汽车电线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电门,迅速拆除蓄电池连线。

13调整发动机传动皮带时,须关闭发动机。

14.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容易转动和位移的部位。

15.拆卸机件时不得使用不合适的工具。

16.维护修理时,车辆应选择平坦的地点停放,拉紧手制动,变速杆放入空挡,而且前后车轮应用三角木塞住,以防车辆溜动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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