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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3月06日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翻斗车、铲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支好撑架。

4、试车启动前,应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随时注意旋转部分,以防打伤手、头。

5、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执照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集中思想,注意车前后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车。

6、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或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7、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无关人员,脚踏板上严禁站人,车未停稳严禁上人。

9、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情况下,在厂内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车辆须气割烧焊动用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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