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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13日

  第一条  认真执行《杂货作业安全通则》。
  第二条  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穿指挥服或戴指挥袖标。
  第三条  按国家标准规定的规范动作进行指挥,要站在安全、明显位置。
  第四条  必须能够清楚地看到货物的起落点,否则,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工接力指挥。
  第五条  必须密切注视货物的运行情况,不能因起重司机可以看见作业面而放松或中断指挥。
  第六条  起落钩时应提醒附近人员避让或躲闪。
  第七条  吊钩运行线下有人、有车、钩没挂牢、货物装码捆绑不标准、重量不明、货物被压住或埋在地下等不能指挥作业。
  第八条  吊运大件货物或设备时,起吊前要拴挂好平衡绳。当起升到0.5m高度时,必须停钩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起升作业。
  第九条  严禁两人或多人同时对同一起重机进行指挥。
  第十条  如指挥工中途需要离岗时,必须有另外的指挥工替代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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