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机要经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证者,方可进行操作,重型轨道车必须经过年审合格;严禁驾驶和拖挂平共处有缺陷的车辆。
2、出车前应检查油、水、电各种皮带、喷油泵联接盘刻度,传动机构连接螺栓是否正常。
3、起动发动机,每次不能超过5秒,在间隙30秒后再进行起动,连续3~4次无法起动时,应检查排除故障。
4、 起动后,在怠速500~600rpm时,油压力应达到规定。
5、空压机工作,在缓解位置高压风应在逐渐上升至0.8MPa,制动风缸和均衡风缸风压上升至0.45~0.6Mpa。
6、进行手制动,检查制动系统是否正常,缓解时间不应超过35秒。
7、关闭非操作端自动阀塞门,手油门放在熄火位置,转换开关放在中立位置,非本车司机一律禁止入座司机位。
8、行驶过程中,时刻注意各种仪表显示,走行声响,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解决或在就近车站处理。
9、轨道平车装载货物时,必须符合铁路技术规定和轨道车技术规定。
10、两组以上重型轨道车联挂运行时,重车应在前,司机应加强联系。
11、下坡时严禁熄火,严禁踏下离合器空档溜放。
12、轨道车的行车备品应符合《轨规》要求,并认真填写运行日志。
13、重型轨道车在车站停留过夜时要按规定进行防护。
14、认真填写运转、交接班和检查记录。
中铁八局二工程有限公司铺架分公司
201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