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人员
1、混装车定员两人,一人为驾驶员,负责驾驶车辆,启动取力器;一人为操作工,负责操作混装控制系统,观察各流量计和转速表,调整流量控制阀,确保炸药组份的比例正确,测量炸药密度,确保炸药质量合格。
2、现场混装作业时,放炮工应予以协助。
3、混装车驾驶、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熟悉混装炸药生产过程及产品性能,并经考试全合格后,方可上岗。
4、工作前穿戴好劳保护具。
第二条、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1、驾驶人员应按说明书要求,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
2、检查并装好灭火器。检查接地装置是否稳固可靠。
3、操作人员对各设备进行检查,需加注润滑油的部位注入润滑油。检查液压油液面是否达到要求。
4、检查混装车动态监控信息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5、清理各料仓异物。
6、检查各电气开关、液压手柄是否处于关闭位置。
第三条、空车调试及标定
1、启动取力器前,驾驶人员应确认车辆发动机运行平稳。
2、按要求检查、调整主油泵压力,主油泵压力不可过高或过低。
3、静态混合器等设备进行过淡漠试验、标定时应使用手动指令控制。
4、所有设备、管线、仪表等都不都不得有泄漏现象。
5、加水调试完成后,应放尽各料仓、设备内所有水。
第四条、作业区混装
1、在向炮孔装药前,应先对炸药密度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2、测试密谋或取样使用后,剩余的炸药应及时回收,不得私自处理或随意丢弃。
3、进入作业区,混装车应选择合理的位置停放,以减少对输药软管的磨损。
4、混装作业时,车辆应稳定停泊,拉起手制动,并锁定输药软管。
5、炸药混制过程中,应严防其他物品进入基质输送泵,如进入,应立即停机,取出其他物品后方可继续生产。
6、混装作业时如出现异常情况,应采取紧急停机措施。
7、清洗设备及输药软管时,不得使用易燃、易腐蚀的液体作清剂。
8、设备清洗衣完后,应将所有电气开关,液压手柄调至关闭位置,并关闭取力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