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印尼青山工业园区码头员工安全通则》所规定的操作、起重指吊人员及自身防护安全确认制。
2起吊时,不可站在死角处,不可在关下停留、走动或随关上下,更不可使用有缺陷的工器具,且每2小时检查一次工器具的使用情况。
3高空作业须佩挂安全带;临水作业须穿好救生衣,不得攀、爬、登船,谨防落水。
4卸船作业时须分系分层卸货,挂钩时手不得放在钩头下面,上下船舱时手要抓牢扶梯、脚要踩实;圆形货物横堆时须用木头或其他物品塞住,谨防滑动。
5舱内做关时,不可在关路、关下、死角等危险处作业;快口、直角、易滑货物应有衬垫后方可起吊。
6不得私自启动机械、电器设备,更不得扒乘门机及叉车等车辆。
7起吊笨重、长大货物,应先试吊半米高确认无误后方可规范起吊,其起吊钢丝绳应有足够的长度,夹角应小于90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