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是保护社会生产力和劳动者权益,为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服务的重要工程,是企业顺利发展的前提和保证,是生产经营工作的必然需求,与生产唇齿相依。企业在从事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形成了各种职业危害因素,直接危害劳动者的健康,因此必须加以预防。石化企业存在的有害因素种类较多,不仅有硫化氢、氨、氯、苯、甲苯、二甲苯、汽油、液化气、二硫化碳等有毒物质,而且存在粉尘、噪声、高温等物理性因素,长期接触这些有害因素,就会对人的健康造成损害,因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企业要树立安全卫生与生产协调发展的思想,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建立健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防护等制度,承担自身的管理责任。企业各部门要联起手来,坚持职业病三级预防原则,抓好职业卫生工作。避免一些企业不惜以牺牲劳动者健康为代价追求高额利润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要使领导和职工从上到下都认识到职业危害是一个慢性积累的过程,克服重“工伤”而轻“软伤害”(职业病)的旧的思想观念,不要拿劳动者的健康生命作赌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方针。首先要建立职业卫生三级管理网络、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从公司到二级分厂到车间都必须明确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管理职责和管理规定。制订出企业的长、中、短期职业卫生工作计划,使职业卫生工作早日步入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不再成为企业生产的薄弱环节,每年年初制订方针目标,年底由公司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考核,根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奖惩。避免由于责任不清,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职工健康危害。
《职业病防治法》的正式实施,充分表明了国家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视,对职工身体健康的重视,使我们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法可依,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有了保障。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劳动者的权利和用人单位的责任与义务,结合本单位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管理规定等的学习,使劳动者认识到身边的职业危害,认识到自己可能会患的职业病及不良作业方式和生活方式对健康的影响,因而积极主动预防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的伤害,拒绝无防护措施的有害作业。同时,促使企业积极主动提供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和设施,改善职工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健康。
1.应急教育 发生事故及新装置开工前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卫生知识教育。
2.普及教育 将宣传教育作为预防工作的重点,使劳动者掌握本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及防护,不良作业方式和不良生活方式对健康的影响。
3.分层次教育 首先,要针对职业危害比较严重的场所,重点加强自救互救的培训,按照制订的急性化学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减少对生命财产的危害和损失。其次,要对企业的领导者、管理技术干部等安全生产的决策者,组织指挥者进行教育,加强他们对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政策的掌握和理解,使他们在决策、组织和指挥生产时不发生损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违章行为。
总之,无论通过何种方式的教育培训,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实现企业和劳动者从“要我防护到我要防护”的思想观念的转变,自觉主动进行防护。使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职业健康教育的重要意义、作用和长期效应,树立健康教育是生产力,是综合效益、是安全生产源头的观念。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伤害。
据调查分析,由职业病造成的经济损失与预防职业病的资金投入之间的比例为7∶4∶1,即如果企业发生职业病和职业性损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7,那么在发生这些损害之前就对生产中的职业性危害因素进行治理,所需投资只有4,如果企业在新建时就将预防职业危害的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考虑,其投资仅为1。因此,加强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是消除和控制职业危害的根本措施。从源头控制职业危害主要有四项措施,职业危害预评价,即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进行预测性评价;落实“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设计审查,确保将预评价提出的防护措施建议和要求落实到建设项目的设计中;竣工验收评价,建设项目在试运行期间,通过对建设项目存在的苯、硫化氢、氨、氯等化学毒物,粉尘及噪声、振动、辐射等有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进行测定,对除尘、排毒、通风、照明等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辅助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管理进行评价。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所需费用应纳入生产成本,在新、改、扩建设项目上要充分考虑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与更新,在生产工艺设备选型方面要从保护劳动者健康角度出发,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及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生产设备。要求生产技术、供应部门,要严把选型、进货、验收质量关。企业每年要拿出来一定的专项治理费用,由车间至分厂至公司逐级重点选择超标作业场所,由车间或分厂安全与生产技术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经公司生产技术发展部门审核纳入年整改治理计划进行治理改造,工会组织要积极履行职责,做好监督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为职工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生产环境。
对企业内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经常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要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进行重点监护管理。对一些暂无法通过改进工艺设备,增加通风除尘降噪设备的场所,应尽早配发个人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生产技术、供应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配发合格适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基层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每日检查佩戴使用情况,同时建立切实可行的奖惩制度,发现不按规定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的行为,要立即进行纠正,并记录在案,月末纳入奖惩范围,上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不定期抽查,发现违规、即批评教育,并在年底考核中兑现。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基层单位要组织学习、培训,做出特别强调和要求。考虑到专业机构的监测力量难以经常覆盖企业的生产车间,同时常规检测为定时定点检测,不能随时反应平时毒物的变化情况,为此对车间开展即时检测管理,即车间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可能有毒物泄漏处先利用便携式报警监测仅进行自检,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向监测部门发出复检申请。
监测单位要认真履行监测职责,保证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可靠性、真实性、有效性。对于监测人员要进行定期检查、监督、培训、考核、达标,培养科学、严肃的工作态度。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杜绝篡改、编造监测数据等欺骗行为。
(1)定时定点监测 按照监测计划定时定点完成有害因素监测,确定有害因素对生产环境的污染程度和污染规律,以此评价作业环境的好坏和评估对工人健康造成职业损害的可能性,为工艺改造、设备更新和职业病诊断提供科学依据。
(2)高危作业检测 检修及异常情况下的高危作业检测应作为重要的监控环节,工人在进入容器内或危险场所检修作业时,需经企业职业卫生监测部门进行毒物检测,检测结果随即反馈给车间,合格后方可作业,这样可确保安全操作。
(3)专题调查检测 考虑到定时定点检测的局限性,为了全面掌握生产岗位有害因素情况,对一些主要有害因素测定TWA(时间加权平均浓度),逐步摸清一些生产装置工人的实际接触尘毒水平,为开展预防工作,准确评价实际接触尘毒情况提供较全面的资料。
按国家规定和要求,每年安排接害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时定期及离岗时的体检,及时发现职业禁忌症和职业病患者,做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和治疗。各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积极组织、保障顺利实施,不缺项、漏项,保证接害人员体检率达100%。对于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比较严重的岗位,每5~10年要进行一次岗位轮换,在有毒有害岗位职工疗养安排上,各级工会部门要充分考虑到接害职工的健康,优先安排。通过健康监护,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程度,改善防护措施,避免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建立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建议在工间休息时推广全民健身运动,注意劳逸结合。各单位领导在赶工期、加班加点安排工作时要采取轮替方式,人员不足需连续工作时要注意保证睡眠与休息,避免疲劳作业。职工个人在加班加点中有疲劳状态出现时,要及时向领导指挥者报告,经适当休息和调整,恢复体力后再继续进行工作。
随着工业文明的不断进步,生产工具的不断更新、改善,劳动对象范围的不断扩大,工作复杂程度的不断增加,科学技术在工业生产中被广泛应用及新兴起的高新技术产业所带来的新的职业卫生问题,需要不断进行调查、研究和总结。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要密切结合生产实际,对与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有关的,在生产中能实际运用的课题,给予特别关注,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努力进行解决。促进职业卫生科研和防治技术成果转化为实际防治措施和行动,为企业排忧解难。
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经济成份和经济结构进行重大调整的关键阶段,社会经济领域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使职业卫生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必须围绕“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健康至上”的思想,以现代化管理手段,加强职业健康教育、有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治疗、生产工艺和技术改造、职业安全卫生防护、职业卫生调查研究,为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提供优质服务。
焦燕 徐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