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特定环境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注意事项;
g)对潜在的事故隐患和发生紧急情况时,如何采取防范及自我解救措施。
4.2.3节假日前后,上岗前,事故后,工人转岗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4.2.4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不同分别进行,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经劳动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2.5上述教育和培训应做好记录。
4.3职业健康安全信息交流
项目经理部定期进行职业健康安全信息交流。
4.4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运行防治措施
4.4.1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总体运行防治措施
a)工程项目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在工程技术交底中体现。
b)项目安全员每周进行一次例行安全检查,日常进行巡回检查。以上检查应做好记录。
c)员工在工程施工操作前,要先检查脚手架、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起重设备和工具,以及防护设施等,遇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立即报告,及时解决。
d)对桥梁构件起重吊装的部位和过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应进行连续安全监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4.2安全质量监督部应按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标准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施工情况。
4.4.3所有检查应以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标准规定为依据。当上述标准不能覆盖工程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明确规定。
4.4.4上述检查均应做好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即时整改的,可口头交代,在记录中说明;问题比较重要的,应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单,规定整改完成期限,指定验证人。整改完成并经项目经理验证确认,对公司或业主下达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应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相关记录的保存按《记录防治措施程序》执行。
4.5办公区域运行防治措施(应纳入股份公司消防总要求)
4.5.1办公室负责就办公区域的消防安全等有关事宜与物业部保持交流。
4.5.2办公室在购买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时,应购买健康型的机型;对那些正在使用的对人的安全健康造成危害的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采取逐步更换。
4.6常见重大风险的防治措施
4.6.1高处坠落和落物伤人的防治措施
a)项目经理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书、工程项目技术文件、作业指导书等文件时必须列入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防护用品。
b)工程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作业。
c)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攀高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d)工程施工过程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e)对临边、临洞、临口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f)当遇有恶劣气候变化或停工后重新开工时,项目经理部应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性;
g)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操作规范。
4.6.2触电的防治措施
a)在建工程施工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电工必须经常检查电气设施的运作情况,陈旧的设备必须更新。
b)工程施工项目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