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般防护服(GB/T13661—1992)
(1)一般防护服是指防御普通伤害和脏污的各行业穿用的工作服。可分为以下几种款式:
a.上、下身分离式;
b.衣裤(或帽)连体式;
c.大褂式;
d.背心;
e.背带裤;
f.围裙;
g.反穿衣等。
(2)设计原则
防护服应做到安全、适用、美观、大方。应符合以下原则:
a.有利于人体正常生理要求和健康。
b.款式应针对防护需要进行设计。
c.适应作业时肢体活动,便于穿脱。
d.在作业中不易引起钩、挂、绞、碾。
e.有利于防止粉尘、污物沾污身体。
f.针对防护服功能需要选用与之相适应的面料。
g.便于洗涤与修补。
h.防护服颜色应与作业场所背景色有所区别,不得影响各色光信号的正确判断。凡需要有安全标志时,标志颜色应醒目、牢固。
(3)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请自行查阅标准。
(4)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a.每件成品须有厂名、商标、号型、和检验合格证。外包装上应有制造厂名、商品名称、货号、数量及出厂日期。
b.包装应整齐、牢固、数量准确,在产品与外包装之间应设防潮隔层。如外包装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上访商定。
c.产品运输不得损坏包装 ,防止雨淋日晒。
d.产品应在阴凉、干燥、通风及确保安全的地方贮存、防止鼠咬虫蛀、霉变和其它隐患。
3.冬季室外作业防寒服的防寒保暖要求(GB/T13459—1992)
(1)各服装气候区分区限值范围及对防护服总保暖量要求,见表2。
表2 铬服装气候区分区限值及防寒服总保暖量要求
*服装气候区:按照各地1月份平均气温和平均风速计算的综合温度的高低,根据有关帮标准规定的分区限值范围进行划分。
**服装总保暖量的计算与测定方法请查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