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陕西省持续高温酷热天气。在炎热高温的环境下作业,劳动者有哪些合法权益?昨天,记者采访了西安市疾控中心和陕西省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科专家,称有高血压等六类慢性疾病患者可以不从事高温作业;企业作业地点气温大于35℃,企业必须采取防暑措施,工作中中暑可与工伤享受同等待遇。
西安市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科袁科长称原卫生部颁布的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办法》还规定患有二型至三型高血压、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慢性肾炎、未控制甲亢、糖尿病、大面积皮肤疤痕的劳动者不能从事高温工作,因为高温环境下工作可能加重上述疾病病情,引发不良后果。
当劳动者作业地点最高气温大于35℃时,企业应采取局部降温和综合防暑措施,并应减少接触时间。
目前正值高温酷暑时节,是中暑的高发期,省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科专家和俊礼提醒:如果是在工作中中暑也可称为职业性中暑,可享受工伤同等待遇,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职业性中暑是指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由于热平衡和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
两种新增职业病诊断标准发布
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增加腕管综…
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调整为…
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知识
如何预防农药中毒?
农药中毒的解毒药物有哪些?
发生农药中毒后如何进行急救?
农药是如何进入人体的?
一般劳保用品有哪些?特种劳保用品有…
粉尘危害及防护
毒物进入人体的三种途径
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种类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一)【废止】
外照射防护与内照射防护的基本方法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
硫酸的主要理化和危险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