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一项新颁布的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第435号公告批准,编号为GB 50543-2009,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有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通用建筑卫生陶瓷工厂建设项目的设计。建筑卫生陶瓷工厂局部系统技术改造设计也可按本规范执行。对于利用低质原料、废弃物等的建筑卫生陶瓷工厂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在扣除其必要能耗增加的基础上执行本规范。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总图与建筑
5 工艺
6 电气
7 辅助设施
8 能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