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 55024-2022实施之日起,该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第3.1.5、3.1.7、6.1.1、10.1.1、11.1.1、12.1.2、13.1.1、13.1.5、14.1.1、15.1.1、18.1.1、18.1.5、19.1.1、19.1.6、20.1.3、23.1.1、24.1.3条同时废止
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电压等级为35kV 及以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