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酒店客房用易耗塑料制品的标识、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存、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合成树脂或/和天然材料如淀粉等为主要原料,通过注塑或吹塑或挤出等热塑性加工成型得到的酒店、饭店、宾馆、招待所客房用的易耗塑料制品,如梳子、剃须刀柄、牙刷柄、肥皂盒、针线
盒、浴帽、洗涤护理品容器(如浴液瓶、洗发水瓶、润肤霜瓶等盛装护理液体或固体的容器)、擦鞋器、洗衣袋、酒店易耗品的一次性塑料包装袋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酒店客房中的塑料购物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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