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空气清新气雾剂的原料、感官、理化、卫生指标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赋香剂、溶剂、助剂等为原料配制而成,以推进剂为动力,灌装于耐压容器内,内容物以预定形态喷出,用以清新空气的气雾剂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本文件不适用于定量阀气雾剂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空气清新气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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