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修改采用IEC 60038:2002,代替GB 156-2003,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标准,规定了不同系统和设备的标准电压值,较广泛地适用于交流输、配、用电系统及其设备等。
本标准适用于:
——标称电压高于100V、标准频率为50Hz的交流输电、配电、用电的系统及其设备;
——额定电压低于120V、标准频率为50Hz(但不绝对限制)的设备;
——直流电压低于750V的设备;
——交流和直流牵引系统;
——高压直流输电系统;
——交流和直流电压不低于100V的发电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表示信号、传输信号和测量值的电压。
本标准不适用于那些用于电气装置内部的元件、部件或设备零件的标准电压。
船用交流低压配电板通用技术条件
信息技术 因特网中文规范 电子邮件传…
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通用规范
盒式磁带录音机运带机构通用规范
非广播盒式磁带录像机环境要求和试验…
电子工业用硅酸钾溶液
压电陶瓷材料性能试验方法 长条横向…
声学 100kHz以下超声压电换能器的特…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
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作废】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条文说明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