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3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3]873号文)的安排对DL/T5068--1996《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程》进行修订的.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的基本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汽轮发电机组容量为125MW~1000MW级的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125MW以下机组、燃机及其他型式机组化学设计可参照使用。
本次修订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
——标准适应范围改为125MW~1000MW级。
——原水预处理改为水的预处理,增加了利用循环水排污水、再生水、晦水,矿井排水等水源的内容:增加了超滤,微滤、生物滤池等处理方案。
——增加了水的预脱盐章节,主要内容为反渗透、海水淡化。
——取消了电渗析有关条文,增加了电除盐内容。
——取消了汽轮机油及油处理室、露天油库有关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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