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在我国公用电信中使用STM-N(N=1、4、16)再生中继设备的主要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光缆上传输SDH数字信号的线路传输系统中的再生中继设备。它是设计这类系统中再生中继设备的技术规范,专用电信网中的类似设备亦可参照本标准。
船用交流低压配电板通用技术条件
信息技术 因特网中文规范 电子邮件传…
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通用规范
盒式磁带录音机运带机构通用规范
非广播盒式磁带录像机环境要求和试验…
电子工业用硅酸钾溶液
压电陶瓷材料性能试验方法 长条横向…
声学 100kHz以下超声压电换能器的特…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
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作废】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条文说明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