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普通照明用白炽钨丝灯的安全和相关的互换性要求。本文件也规定了制造商为表明其产品符合本文件所应采用的方法,此方法以对全部产品的评定为基础并与成品灯的试验记录有关,此方法也可用于认证。本文件还规定了对批量产品作有限评定的检验程序细则。本文件中只规定了产品的安全要求,而未涵盖其性能要求,如:光通量、寿命、功率消耗等。对于普通照明用钨丝灯中常见型号在这些方面的要求,见IEC 60064。本文件规定了符合IEC 62471的光生物安全要求。本文件中规定的灯未达到要求风险类别标志的风险水平。本文件适用于具有以下特征的灯泡:--额定功率为200 W以下(包括200 W);--额定电压处于50 V~250 V之间(包括50 V、250 V);--玻壳形状为A、B、C、G、M、P、PS、PAR、R,或者具有相同用途的其他形状的玻壳;--经过表面处理的各种玻壳;--灯头为B15d、B22d、E12、E14、E17、E26、E26d、E25/50×39、E27或E27/51×39。在合理应用的限度内,本文件也适用于用途相同的、采用其他形状玻壳和灯头的灯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