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控制装置-灯线路与相应荧光灯配套工作时总输入功率的一种测量和计算方法,也规定了灯控制装置效率的计算方法。本部分适用于1 000 V 以下50Hz或60Hz交流电源供电的仅由控制装置和灯组成的电气控制装置-灯线路。
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试验个别控制装置的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适用于家庭和一般商业用途,与下列荧光灯工作时的所有控制装置的总输入功率的测量方法和控制装置效率的计算方法:直管荧光灯;单端(紧凑型)荧光灯;其他普通用途的荧光灯。
本部分不适用于:构成整体式灯的控制装置;可控的电感控制装置;依赖于附加的光学性能的灯具。
激光光束宽度、发散角的测试方法以及…
核燃料后处理 高水平放射性固体 废物…
绿色电力术语
家用和类似用途水族箱
核反应堆安全逻辑装置特性和检验方法
国际贸易业务的职业分类与资质管理
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
电导率仪的试验溶液 氯化钠溶液制备…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
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作废】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条文说明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