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 60335-2-65:199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本标准应与GB 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标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 4706.1-1998中的相应条文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中写明“代替”或“修改”的部分应以本标准为准;本标准中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GB 4706.1-1998中相应条文外,还应符合本标准所增加的条文。
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所、北京绿叶科技实业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庆、王慧容、李先立、李鹏、许力。
本标准委托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IEC前言
1)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由所有的国家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组成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其宗旨是促进在电气和电子领域有关标准化问题上的国际间的合作。为此,IEC开展国际标准化活动,并出版国际标准。这些标准的制定委托各技术委员会完成。任何对该技术问题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均可参加制定工作。与IEC 有联系的国际、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参加这项工作。IE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两个组织协议的基础上密切合作。
2)由所有对该问题特别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都参加的技术委员会所制定的IEC有关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尽可能代表了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3)这些正式决议或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导则等形式出版,并在此意义上被各国家委员会接受。
4)为了在国际上取得一致,IEC国家委员会同意在其国家及地区标准中尽可能最大范围地使用IEC国际标准。IEC标准与相应的国家或地区标准之间的差异应在后者中清楚地标出。
5)IEC并未制定认可标志的程序。对有某设备宣称其符合IEC的某一项标准时,IEC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本标准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本标准构成IEC 60335-2-65的第1版。
本标准以下述文件为依据:

1 范围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子空气净化器的安全。单相空气净化器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其他空气净化器的额定电压不大于480V。
注1:本标准也适用于包含在其他器具中的静电空气过滤器。
非家用的空气净化器,只要可能对公众产生危险的,例如: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非专业人员使用的空气净化器,也包括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注2:这样的器具例如商用空气净化器。
就实用而言,本标准考虑涉及到在家庭中和所有的人能碰到的、对公众产生危险的空气净化器。
本标准通常不考虑:
——无人监护的儿童和体弱者对器具的使用;
——儿童将器具作为玩具。
注
3以下的事实应引起注意:
——在车辆、船舶和飞机上使用的空气净化器,必要时可有附加要求;
——在热带地区使用的空气净化器,必要时可有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卫生部门、劳动保护部门或类似部门规定有附加要求。
4 本标准不适用:
——工业专用空气净化器;
——特殊环境用空气净化器,例如:存在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尘埃、蒸汽或煤气)的环境;
——建筑结构中包含的空气净化系统。
2 定义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2.9 增加:
空气净化器组装有作为发射使用的电离装置或者装有高压输出短接电路者,取其中较不利的。
2.2.101 空气净化器air-cleaning appliance
装有一个容器内,空气经过过滤系统;该系统可以包括一个电离装置。
3 总体要求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4 试验的一般条件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内容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4.101 空气净化器按电动器具的规定试验。
5 空章
6 分类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7标志和说明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7.21.1 增加:
说明书应包括对空气净化器清理和使用者维护的详细说明。
说明书应指出在清理或维护之前,空气净化器必须断开电源。
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8.1.4 增加:
——峰值电压高于15kV时,其释放的能量应不超过350mJ。
将清理或使用者维护时需要拆卸的盖子拆下,对易触及的部件放电,然后去除盖子2s以后测量。
9 电动器具的启动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不适用。
10 输入功率和电流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11 发热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1.7 代替:
空气净化器运转至建立稳定状态为止。
11.8 增加:
注:在高压电路,允许接入电流限定装置。
12 空章
1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14 空章
15 耐潮湿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1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6.1 增加:
通过16.101试验,确定是否合格:
16.101 在下述部件之间施加1min的电压:
——高压变压器的原边与副边绕组;
——副边电路与易触及部件,当任何元件接地连接断开以后。
除直流电路用直流电压供电以外,其他电路用交流电压供电。
电压值是最大工作电压乘以2,再加上750V,最小为1250V。
交直流混合型的最大工作电压等于混合电压的峰值乘以0.707。
试验后,不应发生闪络或击穿现象。
注:用最小阻抗为30MΩ的仪器测量副边电路电压。
16.102 高压变压器应有足够的内部绝缘。
通过下述试验,确定是否合格:
在变压器原边接线端子施加一正弦波电压,以便在变压器副边绕组中产生两倍的工作电压。
旋加电压的频率,增加至大于额定频率。以避免在试验期间产生过多的励磁电流。试验的持续时间为:
——在60s内频率增加至两倍的额定频率。
——120×(额定频率/试验频率)s,最少用15s,使频率增加至大于两倍的额定频率。
在每种情况下,初期施加最大试验电压的1/3,而后应迅速增加至试验电压。
在试验结束时,在开关断开前应迅速将电压降至小于试验电压的1/3。
绕组与绕组之间,或同一绕组相邻的匝间,不应发生闪络或击穿。
17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GB 4706.1-1998中的该间适用。
18 耐久性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不适用。
19 非正常工作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20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21 机械强度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22 结构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2.101 便携式空气净化器的结构应能防止穿过其底部的物件而引起的危险。
如果需要,通过测量和视检确定是否合格。
注:没有柱脚的空气净化器,如果通过任意开口测量,从支撑面到带电部件至少为6mm;对有柱脚并打算在桌面上使用的空气净化器,这个距离应增加至10mm;若打算放在地板上使用,则应增加至20mm。
23 内部布线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24 元件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4.101 当清理或使用者维护空气净化器时联锁装置应能断电,防止触及到带电部件。
——全极断开;
——解点间隙至少为3mm;
——防止意外的工作。
用GB 4706.1-1998中图1所示的试验指进行视检和测量,以确定是否合格。
2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5.5 增加:
Z型连接空气净化器的质量应不超过3kg。
26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27 接地措施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28 螺钉和连接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29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9.1 增加:
输出电路中带电部件与下述部位之间的爬电距离、电气间隙不应小于表101所列的数值:
——易触及金属部件或紧贴在绝缘材料表面的金属箔;
——变压器的输入电路;
——变压器的铁芯。
表101 输出电路的最小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附录
GB 4706.1-1998中的附录均适用。
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 纺织产品
维纶本色纱线
棉氨纶包芯本色纱
涤纶与粘胶纤维混纺色纺纱线
棉羊毛混纺色纺纱线
棉本色强捻纱
芳纶色纺纱线
棉包涤纶弹力丝氨纶双芯本色纱
糕点、面包卫生标准【作废】
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
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试行)
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
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
劳动防护用品分类与代码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