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前言
IEC前言
1 范围
2 定义
3 总体要求
4 试验的一般条件
5 空章
6分类
7标志和说明
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9 电动器具的启动
10 输入功率和电流
11 发热
12 空章
1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14 空章
15 耐潮湿
1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17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18耐久性
19 非正常工作
20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21 机械强度
22 结构
23 内部布线
24 元件
2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26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27 接地措施
28 螺钉和连接
29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
30 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
31 防锈
32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附录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 60335-2-31:199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及其增补件1:1998。本标准应与GB 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是对GB 4706.28-199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的首次修订。
本标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 4706.1-1998中的相应条文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中写明“代替”或“修改”的部分应以本标准为准;本标准中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GB 4706.1-1998中的相应条文外,还应符合本标准所增加的条文。
本标准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修订:
——使用说明书中有关安全的内容更加详细和充实;
——安装中规定了炉灶上烹调器具的支撑面与吸油烟机最低部位的距离、排出气体要求和管道安装方法;
——19.101中规定了电动机绕组的温度限定值;
——增加对于用户维修时可触及到的电气连接,不应受到拉力作用的要求及试验方法;
——增加吸油烟机不能使用易燃材料的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 4706.28-1992。
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峰、邴旭卫、周燕生。
本标准委托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IEC前言
1)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由所有国家的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组成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其宗旨是促进在电气和电子领域有关标准化问题上的国际间的合作。为此,IEC除了开展其他活动之外,还出版国际标准。这些标准的制定委托各技术委员会完成。任何对该技术问题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均可参加制定工作。与IEC有联系的国际、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参加这项工作。IE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两个组织协议的基础上密切合作。
2)由所有对该问题特别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都参加的技术委员会所制定的IEC有关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和协议,尽可能代表了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3)这些正式决议或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导则等形式出版,并在此意义上被各国家委员会接受。
4)为了在国际上取得一致,IEC国家委员会同意在其国家及地区标准中尽可能最大范围地使用IEC国际标准。IEC标准与相应的国家或地区标准之间的差异应在后者中清楚地标出。
5)IEC并未制定认可标志的程序。对有某设备宣称其符合IEC的某一项标准时,IEC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本标准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该IEC 60335-2-31第3版替代1988年的第2版和1990年的增补件2。
本标准以下述文件为依据:

有关本标准通过时的全部材料可在以上所示的表决报告中找到。
本标准与IEC 60335-1及其增补件的最新版本配合使用。本标准是根据IEC 60335-1的第3版(1991)制定的。
本标准增补或修改IEC 60335-1的相应条款,从而转化为IEC标准: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中未提及的IEC 60335-1条款,只要合理,便可使用。本标准中标有“增加”、“修改”或“代替”的地方,是对IEC 60335-1有关条款的相应修改。
注
1采用下列字体表示为:
——要求:印刷体;。
——试验规程:斜体。
——注释:小写印刷体。
条文中的黑体字在第2章中给与定义。
2在IEC 60335-1基础上增加的条款从101开始。
某些国家中存在下列差异:
——第3章 对直流电器有要求(澳大利亚)。
——7.12 吸油烟机上应标明警示语(美国)。
——7.12.1安装在煤气灶上方的吸油烟机需要增加详细说明(瑞典)。
——8.2内部布线的绝缘不必符合IEC 60227或IEC 60245(美国)。
——11.2使用不同的试验方法和评价方法(美国)。
——19.101使用不同的试验方法和评价方法(美国)。
——20.2增加的条款仅对一次性过滤器(美国)。
——22.102 在钥匙孔中能锁紧螺钉是一种可接受的固定方法(美国)。
——22.103 位于过滤网后的零部件认为是要清洗的零部件(瑞典)。
——30.101对过滤器使用不同的评价方法(美国)。
1范围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用下列内容代替。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家用烹调炉具、炉灶或类似用途的器具上部的电动吸油烟机的安全,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
注1:炉灶可以是用电或是其他燃料,例如以煤气为能源。
不打算作为一般家庭用,但对公共场所使用仍可能造成危险的器具,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部门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吸油烟机,也属于本标准范围之内。
尽可能从实际情况考虑,本标准涉及到了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由人为因素而使器具造成的共同危险。
本标准通常未考虑:
——无人监护的儿童和体弱者使用器具;
——儿童将器具作为玩具。
注
2下列情况须引起注意:
——结合IEC 60335-2-65标准一同使用,本标准也适合于带有静电空气过滤器的产品;
——对于在车辆内、船上或飞机上使用的吸油烟机,可能需要一些附加要求;
——对于在热带地区使用的吸油烟机,可能需要有特殊要求;
——附加要求由国家卫生部门和劳动保护部门制定。
3本标准不适用于:
——为工业和商业目的安装的吸油烟机;
——安装在特殊场合的吸油烟机,如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灰尘、蒸汽或气体)存在的场合。
2定义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2.9代替:
正常工作 normal operation
不与导烟管连接的吸油烟机除外,其余要按安装说明书的要求安装后工作。
2.2.101吸油烟机 range hood
安装在炉灶上部,由电动机驱动用于收集被污染空气的器具。
注:被污染的空气可以通过过滤器后回到房间内,或排放到室外。
3总体要求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4试验的一般条件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5空章
6分类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7标志和说明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7.1增加:
可代替的照明灯泡的最大输入功率应按如下所示标在器具的灯座上或灯座附近。

7.12 增加:
使用说明书必须注明下列内容:
——吸油烟机在炉灶消耗煤气或其他燃料时使用,房间必须通风良好;
注:该条不适用于把气体排回室内结构的吸油烟机。
——关于吸油烟机清洗的周期和方法的详细说明;
——如果不按说明书规定的方法清洗,吸油烟机有起火的危险;
——禁止炉火直接烘烤吸油烟机。
7.12.1增加:
安装说明:
——吸油烟机排出的气体不应排到用于排出燃烧煤气或其他燃料的烟雾使用的热烟道中;
注:本条款不适用于把气体排回室内结构的吸油烟机。
——炉灶上烹调器具的支承面与吸油烟机最低部位的最小距离。如果吸油烟机安装在煤气炉灶上方,该距离应至少为65cm。如煤气炉灶安装说明规定了较大的安装距离者,对此应予考虑。
——说明书中应说明用于排出气体的管道安装方法。
7.14增加:
在更换吸油烟机中的照明灯泡时,照明灯的最大功率标志应清晰可见。
8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8.2增加:
使用者为维修而拆下可拆卸部件后,可触及到的仅用基本绝缘保护的导线,其绝缘的电气性能与GB 5023.3-1997《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3部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或GB 5013.4-1997《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4部分:软线和软电缆》的电缆和软线相当。
9电动器具的启动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不适用。
10输入功率和电流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11发热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1.2代替:
嵌装式吸油烟机按说明书要求安装,其他器具固定在一个垂直支撑板上。
将吸油烟机放置在炉灶的上方,其最低点与炉灶表面的距离为安装说明中规定的最小距离。在距吸油烟机一侧面100mm处放置一个垂直的边壁,其高度延伸到吸油烟机顶部同高处,并且与垂直支撑板成直角。用于安装嵌装式吸油烟机的垂直支撑板及边壁使用20mm左右厚度涂有无光黑漆的胶合板。
炉灶应有4个灶头,后面2个输入功率2kW;前面2个输入功率为1.5kW。灶头的安装中心均位于边长250mm的方形角上,并且使方形中心位于距离垂直支撑板350mm处,从正面观察,对吸油烟机而言是中心位置。
在每个灶头上,均放置无盖的装有开水的容器,使灶头工作,容器中的水保持沸腾。容器的直径与灶头直径相近。
吸油烟机还应在炉灶不工作的情况进行发热试验。
11.7代替:
吸油烟机运转到稳定状态。
11.8增加:
当炉灶工作时,外壳和木材的温升限定值不适用。当吸油烟机在炉灶不工作状态下进行试验时,只测量外壳和木材的温升,其极限值为65K。
注:在风扇不运转时测定灯座温升。
12空章
13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14空章
15耐潮湿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16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17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18耐久性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不适用。
19非正常工作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9.1增加:
通过19.101的试验来确定是否合格。
19.13增加:
在19.101的试验期间,电动机绕组的温度不应超过表6中所规定的限定值。吸油烟机的外壳不允许有能使零件造成脱落的变形发生。
19.101吸油烟机在第11章规定的炉灶上方工作,但只有后面的2个灶头工作,并且灶头上不放置容器。
20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0.2增加:
过滤器被认为是可拆卸部件。
21机械强度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22结构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2.8代替:
对于用户维护时,可触及到的吸油烟机内部间隔室中的电气连接,应设计合理,使其在使用者维护时不受到拉力作用。
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来确定是否合格。
移去可拆卸部件,对于可能触及到的布线来说不能被钩住,以使其承受过度的应力。
如有怀疑,可在布线上以最不利的方向施加10N的拉力,连续进行3次试验,应避免使用冲击力,而且施加力的方向为用户维护时可能出现的最不利的方向。
连接处应没有明显的位移。
注:在使用者清洗或维修前,若可以通过电气连接装置断开电源,则不进行该项试验。
22.101需要有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电气绝缘,不应设置在排气通道中,在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污染影响的情况除外。
通过视检和测量确定是否合格。
注:如果电气间隙至少2倍于29.1中所规定的值,或对于爬电距离而言,是按照GB47061-1998中的30.3所规定的采用在极严酷工作条件下使用的绝缘材料,则能满足该项要求。
22.102应有合适的装置,将吸油烟机牢固地固定到墙上或其他支撑物体上,支架和类似的装置应由不易移动或变形的金属制成。
通过视检确定是否合格。
注:只有键、孔槽、钩及类似装置,而没有能防止吸油烟机从支撑物体上掀翻、掉落的装置,则不认为是牢固固定的合适装置。
22.103吸油烟机结构应合理,应易于有效清除积聚起来的油脂和污垢。
通过视检确定是否合格。
注:位于过滤网后的零部件不认为是要清洗的零部件。
23内部布线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24元件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25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26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27接地措施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7.1增加:
用户维护时,可触及的金属部件认为是易触及金属部件。
28螺钉和连接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29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30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30.1增加:
球压试验在吸油烟机底部暴露部位的温度为至少105℃时进行。
30.2.2不适用。
30.3增加:
注:带有移动触点的开关装置被认为要承受极严酷的工作条件。其他绝缘材料的零部件也被认为要承受极严酷的工作条件,除非这些零部件被封闭或放置在不易受污染的地方。
30.101吸油烟机不能使用易燃材料,以免吸油烟机下方起火时使火焰扩大。
用下述试验来确定是否合格:
用于收集油脂的非金属材料制成的过滤器要承受附录J的燃烧试验,除非试样厚度为过滤器的厚度。
注1:可对试样进行必要的支撑。
重量不超过0.35kg的灯罩和外部集烟装置也要承受附录J的燃烧试验或在550℃的温度下承受附录K的灼热丝试验。
外壳其他可触及的零部件要承受附录M的针焰试验。
内部空气通道及其内部的零部件,例如风扇要承受附录M的针焰试验,在其试验中掉落的微粒材料可以忽略。
注2:油脂过滤器不承受此项试验。
31防锈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32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附录
GB 4706.1-1998中的附录全部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