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现行
导航:安全管理网>> 安全标准>> 行业标准>> 其他>>正文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第3部分:Ⅴ类电梯

标 准 号: GB/T 7025.3-1997
替代情况: 替代 GB 7025-1986
发布单位: 国家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中国迅达电梯有限公司、广州电梯工业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沈阳电梯厂
发布日期: 1997-10-16
实施日期: 1998-06-01
>
更新日期: 2008年02月06日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国际标准ISO 419031982《乘客电梯的安装——第3部分:Ⅴ类服务电梯》对GB 702586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该国际标准等效。

 

为适应电梯产品采用国际标准,便于国际间技术交流以及电梯产品进出口贸易的需要,本标准采用了与ISO 4190一致的分类方法,即电梯的类别定义为:

Ⅰ类:为运送乘客而设计的电梯。

Ⅱ类:主要为运送乘客,同时亦可运送货物而设计的电梯。

Ⅲ类:为运送病床而设计的电梯。

Ⅳ类:为运送通常有人伴随的货物而设计的电梯。

Ⅴ类:杂物电梯。

第Ⅰ、Ⅱ、Ⅲ类电梯内容已在GBT 70251中论述。

第Ⅳ类电梯内容已在GBT 70252中论述。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 702586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迅达电梯有限公司、广州电梯工业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沈阳电梯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郗小蕙、蒋文翰、黄善康、乔保林、刘汉湘。

 

 

ISO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由各国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的联合会。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通常由ISO各技术委员会完成。每个成员国都有权参加自己感兴趣的那个技术委员会。与ISO有联系的各国际协会、政府的和非政府的,均可参加国际标准化工作。

由各技术委员会提出的国际标准草案被ISO理事会采纳作为国际标准以前,发往各成员国征求意见。

国际标准ISO 41903已由ISOTC 178电梯、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技术委员会制定,并于198011月发往各成员国征求意见。

下面的成员国已表示赞成本国际标准:

奥地利

巴西

捷克斯洛伐克

芬兰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伊拉克

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

荷兰

罗马尼亚

西班牙

瑞士

比利时

加拿大

丹麦

法国

匈牙利

意大利

墨西哥

波兰

南非

瑞典

泰国

下列成员国基于某些技术原因表示了反对意见:

英国

美国

苏联

198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泛用于各类建筑中的V类电梯的主参数及轿厢、井道的尺寸。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Ⅴ类电梯(杂物电梯) lifts of class V (service lift)

服务于规定层站的提升装置,具有一个轿厢,由于结构方式和尺寸的关系,轿厢内不能进人。轿厢运行在两列刚性导轨之间,导轨是垂直的或垂直倾斜角小于15°。

 

3 电梯主参数
 

31 额定载重量

40100250 kg

32 额定速度

025040ms

 

4 轿厢和井道
 

41 根据电梯主参数所确定V类电梯轿厢和井道的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 为使人员不能进入轿厢,则轿厢的尺寸应符合:

a)底面积不得超过10m2

b)深度不得超过10m

c)高度不得超过12m

如果轿厢由几个固定间隔组成,而每一间隔都满足上述要求,则轿厢总高度允许超过120m

43 规定的井道水平尺寸是用铅锤测定的最小净空尺寸。允许偏差值为:

当高度≤30m的井道:0+25mm
 

1 类电梯的参数、尺寸

额定载重量,kg

40

100

250

轿厢

宽度Amm

600

800

1000

深度Bmm

600

800

1000

高度,mm

800

800

1200

井道

宽度Cmm

900

1100

1500

深度Dmm

800

1100

1200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