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急性放射性甲状腺炎、慢性放射性甲状腺炎、放射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和放射性甲状腺良性结节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工作人员,非职业性受照人员也可参照本标准进行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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