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用水软化、除盐工程的设计,不适用于水的预处理和废水处理。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一-二00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下达的任和国,由西北电力设计院对《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GBJ 109-87进行修订。在修订期间,广泛征求了全国各有关单位的意见,经过修改,最后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审查定稿。
本次修订的《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总结了我国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经验,充分反映软化除盐工艺的发展,使本规范更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