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2275《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分为7个部分,本部分为GB/T 22275的第2部分。
GB/T 22275的本部分规定了项目负责人的任务、任命、培训、职责、资质、法律地位。除了国家立法的明确豁免,本部分所规定的GLP原则适用于法规所要求的所有非临床健康和环境安全研究,包括医药、农药、食品添加剂与饲料添加剂、化妆品、兽药和类似产品的注册或申请许可证,以及工业化学品管理。
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了前言和目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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