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确立了公共航空运输过程中为首次乘机旅客提供服务的原则,规定了服务设施及标识、服务人员、信息服务、预约服务、票务服务、地面服务、客舱服务、国际首乘旅客服务、不正常航班服务和服务保障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我国境内的承运人、运输机场运营人、地面服务代理人、航空销售代理人、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航空信息企业等为首次乘机旅客提供服务。
民航首次乘机旅客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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