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γ射线机用可移动设备的源容器分类、身体剂量限值、要求、设备文件、其他文件清单和结构验证等。
本文件适用于γ射线机可移动式射线设备的制造和检验。
本文件应用范围仅限于4.2中的P和M级工作容器、5.1中的第Ⅰ类和第Ⅱ类工作容器,不适用于F级或者X类。
本文件适用于活度不大于1.85×10 14Bq的放射源。
外照射事故受照人员的医学处理和治疗…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标准
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标准 第1部分:生…
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标准 第2部分:化…
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标准 第3部分:高…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标准 第166…
工作场所粉尘危害预防控制指南
外壳对人和设备的防护 检验用试具
硫酸盐造纸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职业性急性二氧化硫中毒诊断标准【作…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头部防护 安全帽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