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2151的本部分规定了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相关的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以陶瓷生产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可按照
本部分提供的方法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如陶瓷生产企业除陶瓷产品
外还存在其他产品生产活动且存在温室气体排放的,则应按照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
告要求标准进行核算并汇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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