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铜、铅、铬、镉和镍元素总量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铜、铅、铬、镉和镍元素总量的测定。
当取样量为0.25g,消解后定容体积为50mL时,5种金属元素的方法检出限为0.02mg/kg~0.5 mg/kg,测定下限为0.08 mg/kg~2.0 mg/kg,详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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