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采用紫外荧光法测定轻质烃及发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中总硫含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沸点范围在25°C~400°C之间,室温下运动黏度在0.2mm2/s ~20mm2/s之间液体烃中总硫含量,包括石脑油、馏分油、发动机油、乙醇、脂肪酸甲酯(FAME)及发动机燃料,如:汽油、含氧汽油(乙醇调合油、E-85、M-85)、柴油、生物柴油、生物柴油调合燃料和喷气燃料。总硫含量测定范围在1.0mg/kg~8000mg/kg之间。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卤素含量不大于100mg/kg液体烃中总硫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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