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加湿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使用说明、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加湿器。本标准也适用于带有加湿功能的空气净化器或空气调节器等类似器具的加湿功能的评价。
注意下述情况使用的加湿器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 交通工具(如车辆、船舶、飞机等)上使用的加湿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
—— 专门为工业用途设计的加湿器;
—— 在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如粉尘、蒸汽和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