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低压接触器和交流电动机起动器的正常工作条件、安装条件、结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主电路中交流电压1 000V或直流电压1 500V及以下的无爆炸性、危险性气体环境的船舶用低压接触器和交流电动机起动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述接触器和起动器:
特殊用途和在起动位置连续运行的星-三角起动器、转子变阻式起动器及自耦减压起动器;
不平衡转子变阻式起动器,即各相的电阻值不同;
不仅用于起动而且用于调速的起动器;
液态起动器和“液态—气态”起动器;
半导体接触器和在主电路中使用半导体接触器的起动器;
定子变阻式起动器;
特殊用途的接触器和起动器;
接触器的辅助触头和接触器式继电器的触头。
制冷陈列柜 第3部分:试验评定
热处理能耗限值及评价方法
排灌机械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热喷涂热障ZrO2涂层晶粒尺寸的测定 …
射频连接器 第101部分:MMCX系列射频…
矿山机械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机械压力机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分装式无刷直流力矩电动机
砂轮机 安全防护技术条件
机械防护安全距离【作废】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作废】
机械加工设备危险有害因素分类【作废】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作废】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作废】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