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月桂酰肌氨酸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划、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月桂酸和肌氨酸为原料,经酰氯化、胺化而制得牙膏用月桂酰肌氨酸钠溶液。该产品在牙膏中用作发泡剂、乳化剂。
本产品不适用于95型月桂酰基肌氨酸钠粉末。
绿色食品 咖啡
绿色食品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
玉米平作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规范
马铃薯晚疫病测报技术规范
植物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
植物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
高粱品种鉴定 SSR分子标记法
大豆品种真实性鉴定 SSR分子标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