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我部组织对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有关标准开展了复审,决定对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长江三峡库区港口客运缆车安全设施技术规范》(JTS 196-7-2007)、《港口货运缆车安全设施技术规范》(JTS 197-2011)、《水运工程预制高强混凝土薄壁钢管桩设计与施工规程》(JTS 167-15-2019)予以废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实施。
交通运输部
202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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