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提梁、运梁作业
1 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桥梁倾倒等;起重吊装不规范、路基下沉、运梁车不按规定走行、运梁车爆胎、提梁过程中突然停电、违章作业、管理缺失等。
2 安全机构、人员要求
2.1 项目部、作业队要设置安全管理部(室),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员数量满足规定要求。可增设群安员、青年安全监督岗位。
2.2 开挖作业队长、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如:起重机司机、电工)要通过岗前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并有相关记录、证件。
2.3 对作业队伍(劳务分包)管理要符合五局相关劳务管理规定。
2.4 对起吊、运输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钢丝绳等)供货商要建档,并要求提供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安全操作使用说明等有关证书材料。
3 安全生产制度要求
3.1 项目部、作业队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源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消防检查制度、环保制度、机械设备安全使用检查制度、临电管理制度、应急响应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和隐患报告处理制度等。
3.2 项目部与架子队、劳务分包单位,架子队与班组应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和义务。
3.3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劳务队伍自带设备必须纳入项目部的设备管理,特种设备必须做到合法使用(包括劳务队伍自带设备)。
4 安全技术管理要求
4.1 项目部、作业队要根据设计施工方案和现场水文地质情况、气象情况、机械配备、作业人员水平等编制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施工组织方案,并经相关程序审批,如:吊装方案、走行方案等。对特殊软土地质地段、桥涵两端、马口等特殊地段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签字审批手续完备,有论证报告等。
4.2 专业技术(安全)人员要编写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4.3 编制应急救援方案(预案),如桥梁倾覆等防治方案等。
5 施工环境安全管理要求
5.1 应根据工程勘察水文地质资料,评估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工程水文地质、气象等问题,编制水文地质、气象风险列表和应对方案,作为施工组织方案的一部分。
5.2 随时做好气象预报工作,做好暴雨、洪涝灾害、飓风、台风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6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6.1 作业班组负责人要进行班前安全讲话,技术(或安全)管理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2 危险源辨识、公告:项目部、作业队在施工前要进行风险因素分析、评估,分级管理。在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重大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挂牌公告,并登记建档,动态管理。
6.3 安全隐患排查:项目部、作业队要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路基稳定情况、用电安全、起吊钢丝绳、机械设备安全操作及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等,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管理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效果,实现闭环管理。
6.4 提梁作业,
6.4.1 总则
(1)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经过体检合格并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无关人员上车;
(2)严禁在大风、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使用提梁机;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3)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各部件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提梁机;
(4)操作人员及监护人员在作业中,应精力高度集中,严禁聊天、阅读、饮食、嬉闹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班长班前对本班作业安全重点进行交底,个人防护用品及通讯工具装备完好到位;
(6)班前对工作机构各项目逐项检查,并填写《日检表》,检查完毕报现场指挥,《日检表》交设备工程师汇总备案;
(7)当设备存在安全缺陷或隐患未搞清楚前,安全员及设备维修人员应及时检查维修,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容许设备带病工作;
(8)保持设备和工作环境的整齐和清洁;
(9)开车前先检查机械、电气、安全装置是否良好;各控制器是否在“0”位、夹轨器是否提起、车上、车下、支腿等有无可碰、卡、挂现象;确认一切正常,打铃告警后,再送电试车;
(10)操作中严格执行"十不吊";
(11)操作中要始终做到稳起、稳停、稳落。在靠近物体或接近人时必须及时打铃告警;
(12)每次吊装时必须先进行低距离试吊,检查刹车性能,必要时可调整刹车片间隙,满足吊装要求;
(13)当提梁机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车,查找原因,排除故障;
(14)严禁设备带病运行,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15)操作人员应当听从现场施工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进行相应操作,严禁凭个人想象或主观臆断盲目操作。
6.4.2 整机安全操作要求
(1)每个工作日开始时,必须全面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办理签认记录手续;
(2)所有人员在进行各种作业时,应穿戴合适的劳保用品,确保符合现行的安全作业规程;
(3)正常工作前,应先做空载运行,以检查机构、电机等有无异常声音和异常现象,并检查制动功能是否正常,切勿带病作业;
(4)每个动作的操作运行时,必须从逐级进行操作,且在逐级切换时必须有2秒以上的时间间隔,严禁越级操作;
(5)定期检查制动器和限位开关,确信这些元件的功能正常。定期检查钢丝绳、载荷限制器、吊具和吊杆及安全装置是否正常;
(6)起吊和运行时,应确保轨道、运行空间没有障碍物妨碍(夹轨器是否解除等)。
每项工作开始前要求鸣铃警告所有在场的工作人员;
(7)起重机起步和停车时,严禁高速启动和高速急停;
(8)遵守并坚持维护原则,每次维护后,应将观察到的吊具、钢丝绳、制动器和限位开关等有关安全方面的情况记录在案。
6.4.3 起重小车安全操作要求
(1)每次吊装时,必须先进行低距离试吊,以检查刹车性能,必要时可以调整刹车间距,满足吊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