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山西省安监局获悉,山西省连续出台安全标准化新规,加大强制推行力度,在危化品企业中力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山西省安监局规定,2012年年底前,山西省所有危化品企业原则上均应达到三级(含)以上标准,对未达标企业一律暂扣安全许可证,限期整改达标。对2014年1月1日仍未达到标准化三级标准的危化品企业,一律撤销安全许可证,予以关闭。
山西省作为全国最早推行危化品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省份,从2005年开始,就在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分行业制定标准和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2011年,山西省全面启动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制定了总体实施意见,分行业制定了考评办法和达标规划。如山西朔州市采取专家一对一指导,帮助企业进行标准化建设;晋城市192家危化企业全面开展了标准化建设。阳煤集团、潞安集团、太化集团、天脊集团等煤化工企业都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
今年,山西省在总结过去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将无泄漏和清洁文明生产、生产设施和工艺安全、危化品购销和运输安全管理等5个B级要素纳入到标准化建设规范,进一步完善了规范体系,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和标准化考核内容。
山西省安监局提出,从今年1月1日起,凡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含)以上标准等级的危化企业,在延期安全许可证时,有效期暂发至今年年底,并应在有效期内整改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逾期未达标的,一律不予延期安全许可证。新建危化品生产企业应自试生产备案之日起,一年内达到标准化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