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精神,现就2019年全省第26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中之重,以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集中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问题整改,促进全省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今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把集中开展“五大活动”和“四项专题行”结合起来,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明查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和专项执法行动结合起来,切实形成合力,营造安全氛围。
(一)五大活动
1.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各级安委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深入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亲自宣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宣传省委省政府即将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组织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部分化工企业负责人参加安全发展论坛。
2.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集中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面向群众开展安全政策宣讲、知识普及等咨询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品、展览展示、有奖问答、体验性活动、播放宣传片等方式组织丰富多彩的线下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通俗易懂地传播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媒体平台开展一系列线上联动活动,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VR/AR安全体验,鼓励开发安全生产知识类游戏、设计制作安全生产互动表情包、安全生产微信语音小程序等,将安全生产知识以寓教于乐的方式进行传播,增强活动的趣味性、互动性和吸引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企业厂区和化工园区,通过观摩现场、参观设施、互动交流等形式,增进公众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了解,宣传普及危险化学品知识。
3.开展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等“七进”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指导企业有效防范重大风险隐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梳理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制作下发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动漫等资料,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培训,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参观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和警示教育基地,组织专题研讨、媒体展映、网络答题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切实增强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要大力推进科普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举办应急安全知识科普竞赛,在各类媒体开设安全科普专栏,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开展应急科普作品征集活动,制作推出一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安全公益宣传画、挂图、读本、手册及新媒体等科普产品,通过新媒体大力推送宣传,提升宣传教育效果。
4.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等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二)四项专题行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行业性、区域性、主题性新闻采访专题活动。“四项专题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由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组,深入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1.明查暗访专题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部署要求,在前一阶段明查暗访的基础上,邀请专家、组织记者跟随明查暗访人员进行采访报道,针对前期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曝光整改问题粗枝大叶、敷衍了事、蜻蜓点水的地区和企业,推动各地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危化品安全专题行。以宣传贯彻《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为主题,邀请主流媒体和行业媒体的记者组成采访报道组,深入化工重点县(市、区)、化工园区、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一线,围绕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应急救援等内容进行采访报道,推动化工安全管理措施落地。
3.典型宣传专题行。深入发掘、宣传一批奋战在全省应急管理战线上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最美人物、先进典型,充分展示良好的职业形象和精神风貌,努力凝聚安全发展的正能量,进一步激发广大安全监管工作者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4.网上安全生产专题行。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保障经费投入,科学组织实施,保障“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开展。
(二)提升活动效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紧紧围绕主题,聚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安全管理全过程,同步推进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召开活动动员会、新闻发布会等,进行广泛深入的动员。要在各类各级媒体和政府网站上开设宣传专栏,形成广电媒体、纸质媒体以及新媒体并重的立体式宣传格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营造关注安全、推动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指定活动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的整理、收集、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省安委办将通过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江苏安全生产》杂志、微博、微信公众号开展集中宣传推广。请各单位、各部门于5月24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1),5月27日前报送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四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7月5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附件2)。
联系人:李守标、叶雯
电话:025-85554385,85479332(均带传真)
电子邮箱:jsaj85479332@163.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花园路9号316室(邮编:210042)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doc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