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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来源: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5月25日

各市安委办,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省属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安委办制定了《2019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2019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富有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实效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应急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各市、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紧扣“一个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新时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纲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以专题学习会、研讨会、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握精神要义,进一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现场宣传活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等,向基层赠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学习辅导读本》重要论述读本,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基层组织的宣贯工作。
        (二)聚力“两项教育”,全力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1.聚力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一是从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中吸取教训,结合本地、本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选取事故警示教育片在公共场所和媒体平台播放,加强传播力度,强化教育警示效果。各地要在6月15日前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10部警示教育片。二是以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日志、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和重大事故举一反三制度为重点,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各相关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开展不少于一次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专题培训,集中组织相关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做到举一反三,严防事故。
        2.聚力安全生产普法、科普教育。一是将安全生产普法教育列入“安全生产月”主题宣讲活动主要内容,6月底前按照普法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掀起安全生产普法工作新高潮。二是以《全民应急管理知识读本》等科普读本为载体,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场所安全、校园安全、交通安全等安全知识。三是开展安全知识宣传。6月16日开始,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系统内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统一链接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答题,充分宣传,组织发动人员参与。鼓励有条件的安全应急体验场馆和基地固定时间段向公众免费开放,广泛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
        (三)开展“三大活动”,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主题宣传引领作用。
        1.开展主题宣讲活动。省安委会6月将邀请知名专家,以“新时代应急管理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举办一场报告会。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开展宣讲活动。一是各级安委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宣讲,特别是面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等重点企业、化工园区负责人和管理团队开展宣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各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面向全体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讲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特别是要深入生产一线倾听职工安全生产需求,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三是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安全发展论坛(研讨会)”,邀请安全生产领域的专家学者、相关企业负责人,聚焦重点行业、强化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研讨交流。四是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省安委办将在6月初举办新闻通报会,向媒体通报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情况,启动“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各地要围绕安全生产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重点活动安排,以新闻发布会、通报会等形式,及时向媒体发布“安全生产月”开展情况,推进“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宣传报道。
        2.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省安委会将在杭州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并通过现场视频连线方式与各地活动现场互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现场咨询活动。一是采取在公共场所设置现场咨询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有奖竞猜和VR体验等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安全生产月”主题内容,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二是组织开展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在6月中旬,结合本地实际选取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周边群众等走进生产厂区和园区,参观生产过程、介绍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三是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集中推出安全闯关游戏、H5互动产品、Vlog视频,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VR/AR安全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3.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地域特点、行业特性和隐患情况,开展各类应急综合演练。一是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选择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活动。二是结合演练开展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将演练与安全知识教育相结合,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6月下旬,省安委会将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在嘉兴市举办一场全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
        (四)抓好“七个一批”,切实提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效。
        1.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安全生产月”期间,省、市、县三级联动,通过主流媒体和应急管理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形成全省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反面典型案例库。各市于6月20日前上报不少于20个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整理、筛选100个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在省级主流媒体和浙江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上集中曝光。
        2.跟踪一批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集中攻坚重点难点隐患,6月30日前对于省级挂牌的22家危化品企业重大事故隐患、22家工矿商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13家消防隐患整改重点单位、146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集中进行一次跟踪督办,对于整改进度偏慢的及时督促协调,严格执行隐患整改销号流程,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取得实效。
        3.展播一批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制作一批公益广告宣传片(画),6月至8月,通过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推广,在地铁、公交车、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的电子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提示、公益广告。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6月16日前要将自制公益广告作品及时报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4.聘任一批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挥志愿者监督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生活,各市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聘任不少于100名具备一定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能力的人员作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查找安全生产隐患,并建立工作联系和监督举报机制,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氛围。
        5.推进一批应急管理互动体验场馆建设。充分利用各地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资源共享平台,畅通宣传服务渠道,持续推进应急管理综合体验场馆建设,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应急管理互动体验馆品牌。省安委会12月底前将在全省挂牌50家省级应急管理综合体验馆。
        6.评选一批优秀安全生产文化作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地域、行业特点,重点围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安全文化精品创作等活动,征集书法、绘画、摄影、微电影或微视频等安全生产文化作品,通过评选,形成内涵深刻、通俗易懂的安全文化精品体系。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6月30日前报送书法、绘画、摄影作品不少于30份,微电影、微视频作品酌情报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评选一批优秀作品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广展示,并选取部分优秀作品报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
        7.挖掘一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域先进典型。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安全生产第一线、服务人民群众最前沿的在职在编干部中挖掘、遴选出事迹特别过硬、贡献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报送先进典型集体不少于1个、先进典型个人不少于2人,省安委办以此为基础建立全省应急管理先进典型库。要切实讲好先进典型集体和个人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的故事,拍摄“一线守护者”代表人物(集体)“抖音”“Vlog”短视频,做好先进典型宣传。 
        (五)推进“七进”活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覆盖面。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一是进企业,通过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打造企业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进学校,将安全教育内容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开展经常性地安全应急演练活动,确定校园安全宣传教育专职责任人,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做到安全宣传教育从早抓起、从小抓起,强化校园安全意识素质。三是进机关,加强机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各项内容纳入到机关业务工作中,提升机关党员干部安全生产理论和业务水平,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四是进社区,利用社区安全体验场馆、避灾安置场所等开展宣传,确保社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有活动、有人员、有资料、有氛围,促进广大社区居民将“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有效提升社区这一社会最小细胞的安全运行水平。五是进农村,通过接地气的宣传口号、标语、文化演出活动等,强调农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有载体、有活动、有侧重、有实效,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支撑和保障。六是进家庭,提升家庭应急安全自救技能,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创建为载体,形成有效的安全生产社会秩序。七是进公共场所,利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预防和减少公共安全事故及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七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加强与群众互动,充分发动群众,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三、“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项内容的同时,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集中采访报道,发掘典型、宣传先进、曝光落后。
        (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题行。紧盯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等考核、巡查中挂牌督办的企业和问题,跟踪报道整改落实情况,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曝光整改问题敷衍了事、弄虚作假、虚报整改的地区和企业,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以落实。
        (二)开展“三服务”专题行。组织媒体深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第一线,深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挖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动服务、强化监管方面的举措和实效,体现“三服务”活动的真服务、大服务。
        (三)开展危化品安全专题行。组织媒体记者深入我省危化品企业,对生产、运输、储存、废弃物处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报道,特别是针对危化品大检查、危化品“十条”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深入报道。
        (四)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利用举报电话、政府网站等举报平台,鼓励企业职工及家属、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整改,确保问题切实得到解决,安全隐患得以消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安委办将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统筹协调省“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日常联络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确定活动联络员,制定方案,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动员,建立健全多部门合作机制,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进行,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
        (二)注重宣传效果。要与新闻媒体共同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报道议题、宣传报道计划,统筹协调中央和地方各级媒体,注重发挥新媒体优势,把握好时、度、效,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推动形成一个多形态制作、多形式展现、多媒体传播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典型示范。省安委会成员单位、驻浙央企和省属企业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挖掘总结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并报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切实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
        请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5月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见附件1)和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五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资料;7月10日前报送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的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2),统计表将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重要依据。活动期间重大活动随时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杨晓青、张发,0571-87221351、81051462、88826581(带传真);地址:杭州西溪河下路77号214室(邮编310012);电子邮箱:aqxjyp@163.com

        附件:1.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浙江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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