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性港口危险货物事故的发生,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努力消除危害后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台州港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在港口区域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装卸、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危险货物以及对危险货物集装箱进行拆装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火灾、爆炸、出现毒害等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应急救援,适用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