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 位 标 准
|
安全要点
|
1.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斜井运输把钩工作人员。
2.上岗员工必须经过四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操作资格证》,方可持证上岗。新员工必须在师傅带领下实习四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3.本工种员工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井下员工岗位工作技术通用标准》。
4.把钩工必须熟悉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以及使用性能,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故障。
5.严格执行有关挂车数量规定,把好设备、物料车的捆绑关,确保运输安全。
6.每班工作前,必须对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所使用的信号装置、轨道及运输情况进行了解。
7.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
1. 严格执行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井下员工岗位工作技术通用标准》。
|
工 作 标 准
|
作业要点
|
1.交接班
(1)把钩工上岗后,必须检查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
(2)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三环链、插销、轨道等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钢丝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安全隐患,如不符合安全要求,严禁提升。
2.详细检查巷道内有无障碍物以及有无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
|
1.不能将头和身体全部伸入两辆车之间,同时注意不要碰伤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