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 运行的控制和调整
1.4.4.1 垃圾焚烧炉必须保证的工艺条件:
1.4.4.1.1 燃烧烟气必须在850~950℃以上滞留时间不少于2秒,这样才能保证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恶英等有毒害气体能得到彻底的分解,减少有害气体的产生,从而可以减轻后部的工艺处理负荷和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同时降低锅炉炉膛结焦。另外,炉渣中未燃份即热灼减率不得大于3%,炉膛内保持微负压,一般控制在-30~-50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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