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维护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联系。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0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
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识别及施工安全…
住房城乡建设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计调查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
关于开展城镇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重点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废止】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
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废止】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