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运输适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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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第六十四条 发现危险货物包装破损时,应在车站指定的安全地点采取防护措施予以整修,如确有困难,应及时联系托运人、收货人或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六十五条 车站对到达危险货物应通知收货人及时搬出,对整车运输的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可组织收货人直卸。存放危险货物的货位,在货物装出或搬出后应清扫洗刷干净。被污染的设备、工具应及时清扫洗刷。
附件七车辆洗刷除污方法
见表
二、 洗刷除污工艺
1·洗车作业前要先打开车门、车窗进行通风;
2·检查货车污染状况,对重点处作出标志;
3·用水压不低于6公斤的冷水冲洗;
4·对需用药剂消除污染的车辆,应根据货物品名表的规定使用合适的药剂对污染部位浸泡20分钟;
5·用60-80℃热水及扫帚、刷子洗刷;
6·用水压不低地6公斤的冷水冲刷;
7·将残留水扫净;
8·撤除“货车洗刷回送标签”,并在车厢内两则车门附近各粘贴“洗刷工艺合格证”一张;
9·对洗刷合格的货车进行登记。
三、 检测方法和要求
1·检查方法:用眼看、鼻嗅,必要时可用试纸或小动物试验。对放射性货物污染的车辆,洗后用仪器测定。
2·经过洗刷除污的货车,必须达到水清无白点水泡,无秽物,无恶臭异味,无污染痕迹。被放射性物质污染的货车,洗刷后用仪器测定,放射性污染低于放射性物质包装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的1/50为合格。
附件及附录略